上海新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标准材料
| 更新时间 2024-09-16 12:30:00 价格 1620元 / 件 品牌 财立来企业服务 时间周期 2周 服务内容 提供人员和视频业绩 联系电话 13003232397 联系手机 13003232397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|
详细介绍
上海新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标准材料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进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,在未取得许可证前,不得从事有关经营活动。为了更好地规范广播电视市场的发展,上海市新出台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标准材料,以下是详细介绍。
一、申请人基本情况:
申请人需提供详尽的公司或个人信息,包括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,个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。同时,还需要提供全体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。
二、主要经营业务:
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经营业务内容,涵盖制作、播放等方面,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具体类型、播放时间、播放频率等相关信息。
三、融资及合作情况:
申请人应提供公司融资、投资情况,以及与其他相关公司的合作情况,包括股东、控制人以及合作伙伴的资料。
四、技术保障:
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保障方面的材料,包括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证书,技术设备清单等相关信息。
五、财务状况:
申请人需要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,如年度审计报告、财务报表、纳税证明等。
六、其他支撑材料:
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其他支撑材料,如与国内外广播电视产业组织建立的合作关系,广告收入收据,影视作品著作权证书等。
上海市新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标准材料,对于规范广播电视市场的发展,保护广播电视行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项目的管理具有积极作用。现在,有兴趣从事广播电视制作经营活动的人员,可以依据以上标准材料进行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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